化材学院关于电动自行车违规整改的通知

添加时间:2026年06月03日 浏览:

各班级、各同学:

自学院发布《校园交通管理的安全提醒》以来,全院同学积极响应,绝大多数同学能够自觉遵守安全骑行规范,切实落实安全防护要求。但根据学校保卫处反馈,仍有部分同学存在以下违反校园交通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:

1.无通行证骑行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

2.驾驶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、骑行时未佩戴安全头盔

3.在非指定区域违规停放等。

上述行为已违反《ok138太阳集团校园交通安全综合管控方案》《ok138太阳集团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》及国家相关交通法规,并违反《ok138太阳集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》,对校园安全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,存在安全隐患。

为规范校园交通管理,现要求全体同学严格自查自纠,全面落实整改:

1.立即停止无校园电动自行车通行证骑行入校的违规行为(对已有电动车进行妥善处理或仅在校外严格按交规骑行)。

2.严禁购买、使用、销售任何伪造、变造的通行证(包括往届毕业生的通行证)。

3.严格遵守各项交通法规及校园管理规定,做到规范骑行、佩戴头盔、定点停放。

请存在违规行为的同学(见附件违规名单),于2026年6月51000本周五)前,完成整改并携本附件中的《学生知情承诺书》办理反馈手续。

逾期未整改、拒不配合,或后续再次被核实存在违规行为,学院将依据《ok138太阳集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》第二十四条第七款之规定,给予校级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,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。

自即日起,凡违反校园交通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,按以下规定处理:

首次违规:学院口头提醒教育,签订《学生知情承诺书》并办理反馈手续

第二次违规:予以院通报批评,并直接关联其评奖、评优、评先、推优入团、入党及政审等

第三次及以上违规:依据《ok138太阳集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》第二十四条第七款之规定,给予校级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。


希望全体同学自觉遵守校园管理规定,文明出行、安全骑行,共同维护安全、有序、文明的校园环境。

OK138太阳集团

2026年6月3日